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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清末之吾輩愛自由(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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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清末之吾輩愛自由(42)

從世博會回來後,顧圖南他們變得更沉默了,同時他們學習也更加用功了,每個人都在咬着牙,憋着一口勁,卻不知道要往什麽方向使,就只能越加用功學習。

就連黃婉娥和顏靜姝,心情也變得有點低落。

就算是她們,也察覺出來了大清國和費城世博會的格格不入。

身處在古色古香的大清國展區裏,望着窗外別國的巨大的蒸汽機、電話、打字機、縫紉機等各式時代新潮發明,她們心中不由産生了濃濃的違和感。

待到留學生們為國家貧弱而痛哭失聲時,母女倆這才終于明白違和感的來源,她們挫敗的低着頭,眼中也跟着浮現了晶瑩的淚光。

樂景知道,直到2010年,華夏才第一次獲得世博會的舉辦權,上海世博會上,共有200個國家和45個國際組織參加,累計七千萬人次參觀了世博會,創下了有史以來世博會的最大規模,就像今日的美國那樣,後世的華夏充分向世界傳達了自己的聲音。

為了走到這一步,華夏足足花了134年。

樂景知道未來的華夏可以站起來,可以譜寫盛世華歌,可是這些年輕的孩子們不知道。

所以他們年輕臉龐上的迷茫和悲傷是那麽讓人心碎。

所以他們日後的鞠躬盡瘁死而後已是那麽讓人敬佩。

在世博會上,樂景他們同樣也遇到了其他公費留學生。

他們穿着和樂景他們如出一轍的西裝,除了腦後那條頑固的辮子,他們看起來和樂景他們沒有絲毫區別。

兩撥人馬隔着洶湧的人海遙遙相望,明明同國同族,卻泾渭分明,樂景不會忽視他們中的一些人眼中對樂景他們敵意。

在未來的某一天,他們中的一些人可能在戰場相遇,然後兵戈相對,互為生死仇敵。

殊途,不同歸。

樂景和他們不約而同的轉身,融入洶湧的人群,背對而行,堅定不移的走上了自己的方向。

他,不會再迷茫了。

……

《無法結婚的女人們》已經完結,樂景需要開始考慮新連載了。

老實說,樂景現在壓力很重。

他現在要靠一個人的稿費來養活這麽多人,就算他現在的稿費已經提升到了每行75美分,就算他每年都能從約翰公司裏獲得大筆股份分紅,就算他獲得了不菲的版權費,他還是覺得遠遠不夠。

因為樂景未來若想要辦學,務必需要更多的錢。

既然現在他已經完成了初步的財富積累,是時候讓錢生錢了,他要進行投資。

至于投資什麽樂景還在考慮。

就在他考慮期間,和樂景他們近乎決裂的公派留學生中間突然爆發了一件大事。

第二批留學生中一個孩子秋祥若因為過度學習……過勞死了。

那是一個很聰慧的孩子,稱得上是神童也不為過了。

他來美國時11歲,今年也不過15歲。

這四年期間,他連連跳級,甚至早樂景他們一年考上了耶魯大學。

考上大學後,他也沒有懈怠,摒棄一切情感和私欲,依舊每天廢寝忘食夙興夜寐學習,所以他的身體一直很不好,三天兩頭生病。

這在清國留學生群體中很常見。

因為國家危難,時不我待,他們每個人學習都很用功,時常生病。

所以樂景才鼓勵號召他們參加各種各樣的體育運動,好強身健體,增強抵抗力。所以樂景和小夥伴們雖然偶爾會生一些小病,但是很快就會康複。

可是……

清政府本來就對他們不務正業參與體育運動頗有微詞,在樂景他們公然叛逃後,留學事務局的領導班子受到了大清洗,原局長謝笙被罷免。

而新局長一來,就采用了高壓政策,一來就開除了兩個信仰基督教的學生殺雞儆猴,然後反對他們參與體育運動“玩耍”,嚴令他們和女生保持距離,加強封建禮教對他們的壓制——包括讓他們跪在孔子像前上課,而且時不時因為一些小事對他們大肆斥責,經常對“不聽話的學生”動用私刑。

在如此高壓下,以及心中信念的驅使下,秋祥若把自己所有的時間都用來學習了,一天只睡三小時。

然後在一天早上,秋祥若再也沒醒過來。

身體的過度疲憊,再加上精神上的壓力,讓他在一天深夜猝死了。

樂景雖然和秋祥若不算要好,但是也曾說過話,互相請教過學習問題。

至今回憶起來,還能清晰的在腦海裏浮現他的模樣——圓潤的臉龐,笑起來會露出可愛的虎牙和甜甜的酒窩,是個很懂事體貼的孩子。

就智商而言,他比樂景,比顧圖南和季鶴卿還要優越。

而且他比樂景他們還要用功。

他是個努力的天才。у

可是死的太早的天才,就不算天才了。

因為他還沒來得及展露才華,還沒來得及一嘗夙願。

無論他有多麽聰明,有多麽努力,身上寄托了多少人的期望,現在都沒用了。

他永遠的葬在了美利堅,永遠無法踏上自己深愛的那片土地。

……

秋祥若下葬的那天,竟然是個晴天,陽光明媚,莺聲燕語,孩子歡笑着跑在陽光下。

15歲的秋祥若被安葬在了留學事務局附近的一塊墓地裏。清政府會派人将他的一些遺物帶回國內交給他的父母,在國內或許會給他立個衣冠冢。

樂景他們出現在墓地時,秋祥若的墓前已經圍滿了留學生。

他們沉默地在他墳前伫立,表情僵硬凝重宛如呆板的石像。

樂景他們的到來終于讓石像們的臉上多了幾絲人氣,短暫的騷亂過後,他們默契的給樂景他們讓開一條路。

樂景走到秋祥若的墓前,輕輕放上一束野菊花。顧圖南和季鶴卿緊随其後,也在墓前放上祭拜的白花,接着便是常清鳶他們也放上了花。

很快,本就堆滿了鮮花的潔白墓碑前變成了花的海洋,一簇簇白花黃花簇擁着小小的墓碑,好似母親輕柔的頰吻。

這是樂景來美利堅後送別的第二個人。

他甚至有種預感,這遠遠不是結束。

在未來的日子裏,他還會送走更多更多年輕的生命。

樂景嘴角繃直,心中有條憤怒的毒蛇在怨毒的吞吐着舌芯。

不像伊萊無可奈何的絕症,秋祥若的死亡本來是可以避免的!

如果他每天能多睡一會兒,能抽出一點時間玩耍,他也不會猝死!

如果他還活着,未來的他說不定能成就比樂景他們還要偉大的事業!

他閉了閉眼睛,強忍心痛,逼迫自己離開這裏。

顧圖南他們沉默地跟随在樂景後面。

就在樂景與這些先到的祭拜者們即将擦肩而過的時候,細弱的聲音突然響起:

“真羨慕你們啊。”

樂景愕然轉頭,對上一雙雙悲怆絕望的淚眸。

……

受了秋祥若之死的刺激,樂景竟然真的想明白他要做什麽投資了。

與其投資別人,不如投資自己人。

毫不誇張的說,樂景的小夥伴們都是這個時代中的精英中的精英,他們的智商和情商都傲視群雄,放在後世那都是清華北大要擠破頭哄搶的優秀生源。

樂景覺得,就算他不替他們支付學費,憑借他們的智商和才能,也能很快找到待遇優厚的工作賺錢當學費。

既然如此,樂景就更不能浪費他們的才能了,務必要讓他們物盡所用才行。

起碼……就算真有那麽一天,他也不想讓他們如秋祥若那般……什麽都沒來得及做就默默無聞的死去。

那樣實在是太可惜了。

于是在六月份的某天,一家名為守夜人的公司成立了。

他和他們都是這個時代的守夜人,身在黑夜,守望光明,至死方休。

樂景是老板,公司的其他員工全都是剪掉辮子的留學生們。

樂景在仔細比對了各行各業後,發現當前時代,只有文娛這行門檻低,來錢快,而且可以掌握話語權。所以公司的核心業務是文娛。

由樂景對這些小夥伴進行商業化寫作培訓,并抛出一些後世新潮的靈感和創意,讓這些大才子來寫小說,寫戲劇,畫漫畫,讓他們給樂景打工抵學費,樂景也慷慨的給予了他們一些股份分紅。

這年頭也沒啥文科生理科生工科生之說,就連熱愛機械制造的顧圖南,也具有深厚的文化素養,能寫一手漂亮的花體字,寫作課上也能寫出比美國同學還要優美的英文詩來。

樂景可以毫不誇張的說,他的這些同學們都是文理全才。

而且以這些人的智商,也能很快理解商業化寫作的精髓,很快就能舉一反三。

要說後世什麽題材最為長盛不衰,生命力最持久?

那就是穿越小說了。

所以樂景首先給這些小夥伴們提出了穿越的這個概念,然後舉例說明:“對于我們漢族人來說,穿越的話肯定要穿越到明末,抵抗滿清侵略,重振我漢人江山,然後在大明發展工業革命,讓我華夏成為世界強國。”

“穿越本質就是想彌補遺憾。既然我們現在在美國,就要根紮本土國情,你們代入一下美國人,想一想美國人的遺憾是什麽?比如獨立戰争?比如南北戰争?再比如西部大開發?”

所有人:!!!

大家都一臉震撼,一副被推開了新世界大門的表情。

原來還能這麽搞啊!

樂景又繼續說道:“亦或者作為普通人的遺憾。比如你沒和喜歡的女孩在一起,想不想穿越到過去,和女孩重新開始?你窮困潦倒一貧如洗,想不想穿越到小時候好好學習,仗着自己先知先覺的優勢,改變自己的悲慘命運,走上人生巅峰?”這種,則是由穿越引申出來的重生題材了。

在場衆人再次被驚呆了。

然後樂景又說了穿書,系統,主神,基建,靈魂互換等等後世大火的題材。

樂景源源不斷抛出來的新鮮設定和劇情他們聞所未聞,卻勾的他們心潮起伏,浮想聯翩,渾身直冒雞皮疙瘩。

太爽了吧!這些劇情和構思未免都太異想天開妙趣橫生了吧!

常清鳶聽得眼睛都直了,望着樂景的目光仿佛仿佛在看着什麽可怕的怪物。

他哆嗦着嘴唇,驚恐問道:“你、你怎麽懂得這麽多東西?你這些都是從哪裏想來的?”

就連顧圖南和季鶴卿看着樂景的目光也充滿了驚異。他們是這裏唯二知道樂景路易斯馬甲的人——其他人都以為樂景是從一些好心權貴(比如艾倫和白珍妮)那裏獲取了資金來資助他們讀書。

但是就算知道自家兄弟是個才華橫溢的大作家,但是直面他侃侃而談抛出一個又一個精彩的構思時,還是讓他們忍不住用驚異的目光望着樂景的大腦,好奇其中的構造,同樣都是人,他的腦子到底是怎麽長的?怎麽能有如此多的奇思妙想?

莫非,這就是天才的世界嗎?

樂景摸了摸鼻子,有點尴尬。

他總不能說這些都是後世爛大街的套路吧?

最終他只能含糊說道:“做夢夢到的。”

于是其他人望着他的目光越發神異,宛如在望着什麽下凡的神仙或神棍。

樂景被他們看得渾身發毛,連忙岔開話題:“總之,我就是起了個抛磚引玉的作用,你們私底下好好考慮一下,盡快給我交個大綱,當然不一定非要按照我的想法來,你們如果有更好的想法,也可以來告訴大家,一起群策群力。”

季鶴卿是最快給樂景提交小說大綱的人。

小說名特別簡單粗暴,就叫做《麻省人穿越到美國建國前》,顧名思義,講的是一個馬薩諸塞州的美國人穿越到美國建國前,參與獨立戰争,幫助華盛頓他們建國的故事。

顧圖南這個工科生,比之季鶴卿少了一點天賦靈感,但是他會抄啊!他看完季鶴卿的大綱後大受啓發,照葫蘆畫瓢,仿照季鶴卿的節奏和格式,寫了一篇美國窮小子穿越到南北戰争時期,解放黑奴,一步步奮鬥成為美國将軍的故事。

常清鳶是第三個交作業的,他寫的是重生文,講的是一個流浪漢重生回小時候,好好學習辛苦奮鬥,仗着自己先知先覺的優勢投資商業和工業,把握了工業革命的浪潮,最終成為美國首富的故事。

一時間,各種各樣的題材百花齊放,有人寫上帝選取了12個罪犯讓他們不停輪回做好事贖罪的故事(主神無限流),有人寫劇本裏的一個角色突然誕生自我意識拼命想要脫離劇本掌控的故事(穿書逆襲流),還有人寫一對靈魂互換的男女由敵對走向相愛的愛情故事(互穿歡喜冤家流)……

總之,各種各樣的故事大綱讓樂景看花了眼,不由在心裏再次肯定了自己這些小夥伴們的智商,和智商高的人交流就是省事。

他稍微修改了一下小夥伴們的大綱,讓他們的劇情更加緊湊,增強矛盾沖突的戲劇性,增加故事的可讀性和趣味性。

接着樂景就讓他們去回去寫小說了。

再然後,樂景開始策劃推出公司的第一份報紙。

樂景的新報紙想要站穩腳跟,打進市場,少不了約翰的幫助。

為了消除約翰的情緒,讓他不會産生芥蒂,樂景索性就讓約翰也成為了自己新公司的第二大股東,讓自己要辦的報紙在某種程度上成為約翰的分刊,并給予了約翰一個名譽主編的名頭後,這個白人男人對樂景的新報紙的熱情就立刻高漲起來,開始熱心的替樂景籌劃他新報紙的發行事宜。

約翰興致勃勃問道:“報紙你打算叫什麽名字?”

樂景想也不想回答:“守夜人日報。”

守夜人?約翰在心裏暗自低估道,真是一個奇怪的名字。

但是樂景是老板當然是他說了算,他就算想叫狗屎日報也是他的自由。

只是約翰有點遲疑,“日報?這時間是不是有點太緊張了?”

樂景解釋道:“初期是周報,随着銷量的提高,會逐步變成日報。”

然後他又說了自己的商業策略:“初期,《守夜人日報》不打算收費,買一份《孟松小說報》或《哈特福德小說報》,送一份《守夜人日報》,然後等到報紙上的作品打響知名度後,我們再進行收費。”

約翰有點遲疑:“這樣的話,前期投入會不會太大了?若是後期銷量不理想……?”

對于約翰的質疑,樂景露出一個高深莫測的笑容:“等你親眼看到我雇傭的作者寫的文章後,你就會明白了,只要前期有足夠的曝光度,《守夜人日報》就一定能暢銷。”

路易斯對報紙質量如此有信心,約翰也一下子被勾起了好奇心,笑道:“那我就期待你的第一份報紙了。”

兩個星期後,包括季鶴卿和顧圖南在內,一共有13名小夥伴向樂景提交了他們新文的前三章。

讓樂景驚訝的是,文章最後的作者署名,除了他們的名字外,還有樂景的名字。

樂景驚訝問道:“這文章是你們自己寫的,為什麽要屬我的名字?”

結果他們比樂景還要驚訝:“題材和內容不是你幫我們想的嗎?”

“對啊,這個美國人穿越過去建國不是你的主意嗎?”

“神給被選拔的人頒布任務不也是你的主意嗎?”

“是你給我說要寫重生的啊!我在那之前聽都沒聽過這個詞!”

樂景:……

樂景堅定推辭了幾次,大家卻依舊堅持要給樂景一個作者署名,他也就只能無奈作罷了。

只是,“你們難不成要用真名刊登小說?”樂景看着他們用英語拼寫的自己名字的諧音,無奈道:“你們起碼給自己起個英文筆名吧!”

樂景暫時不打算暴露自己路易斯的馬甲,所以他也要再想個新筆名,嗯,就叫蘭斯好了,好聽又好記。

“我的筆名,就叫蘭斯好了,你們的筆名自己想一想。”

顧圖南和季鶴卿不約而同擡頭,複雜的看了兄弟一眼,繼續思索自己的新筆名了。

樂景開始有點期待等到第一份報紙發行,上面的所有連載小說上的作者那欄都有一個蘭斯的名字時,不知道讀者會做何感想。

……

第一份報紙,樂景在上面選登了七篇小說,囊括了穿越、重生、穿書、推理、愛情等不同題材,只是每篇小說的作者署名那裏都有蘭斯這個名字。

約翰是這份報紙的第一個讀者。

從他開始閱讀季鶴卿寫的第一個穿越小說起,他嘴裏就驚呼不斷,眸光異彩連連,渾身的雞皮疙瘩就沒有消失過。у

“上帝啊!我從來沒有讀過這樣精彩的故事!”

“天啊,竟然還有這樣類型的小說!”

“作者真是天才!他是怎麽想到這種類型的故事的?”

“這個構思真是絕了!人竟然能穿越過去,然後改變歷史走向!”

“上帝啊!這份報紙一定會賣脫銷的!”

然後等他看完所有故事,并且仔細閱讀了每篇小說的作者名字後,他眉頭一皺,臉色慢慢漲的通紅,露出目瞪口呆宛如見了鬼的表情。

“真是見了鬼了!這個蘭斯到底是誰?為什麽每篇小說的作者都有他?”他激動地擡頭望着樂景,目光渴盼,用力握着樂景的肩膀:“路易斯,你是從哪裏挖掘出來這個怪物的?能不能安排我和他見一面?或許他願意來《哈特福德小說報》投稿?!”

樂景吃痛,掰開約翰激動的鐵砂掌,露出一個禮貌标準的笑容,“不好意思,蘭斯是奉行神秘主義的作家,離群索居,不喜歡和人接觸。”

約翰:………

???這個說辭怎麽這麽見鬼的耳熟?!




半夏小說,快樂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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